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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取暖乱收费
2015年11月04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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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3日讯(记者 王明婧 通讯员 刘珊) 2015年采暖期即将到来,为避免价格争议,维护群众利益,近日,禹城市物价局对辖区内各供暖企业、物业公司及有关单位提出提醒告诫,要求各取暖费执收单位和代收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居民供热价格为20元/平方米,非居民供热价格为25元/平方米,均按建筑面积收取。
各取暖费执收单位和代收单位在收取取暖费时要严格按要求做好公示,不得提高收费标准,不得相互串通操纵价格,不得将物业费和取暖费进行“捆绑”收取。禹城市物价局对取暖费收取工作将全程进行严格监督,如发现有关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将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如遇相关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市民热线进行投诉举报,物价部门将对相关单位进行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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