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年底前建立,社会救助有望提速
民政牵头 多部门齐“添薪”
2015年11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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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1月3日讯(记者 孙越) 自市政府办公室8月份下发《关于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的通知》后,近日,枣庄市“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现场推进会召开。据悉,枣庄市将在年底前全面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
  27日,社会救助救改科相关工作人员向介绍到,在全市“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现场推进会上,副市长张鲁军明确指出,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他要求,要搞好平台建设,依托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明确窗口职能、受理范围、建设标准;要建立协调机制、完善服务流程,完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有效地整合社会救助资源,提升综合救助水平;要落实工作职责,强化督促考核,层层分解社会救助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社会救助家庭困难经济核对机制、社会救助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的服务水平和能力。
  记者从市政府办公室8月份下发《通知》中了解到,要建立“一门受理”平台。就是依托区(市)、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公开社会救助政策、范围、标准、程序和办理时限,受理、转办救助申请事项。服务中心主要受理最低生活保障、孤儿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申请,转办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申请。同时,市民政部门设立“12349”社会救助热线,受理群众举报、转办救助申请。
  同时建立“协同办理”机制。由各级民政部门牵头,教育、公安、人社、住建、卫生计生等部门配合,建立社会救助申请受理、分办、转办流程,规范办理时限,加强结果跟踪。根据救助类别,由镇(街)相关职能机构负责救助申请的调查和审核工作。需要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委托区(市)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进行核对后,通过社会救助业务平台转交给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根据工作时限和要求将办理结果通过社会救助业务平台反馈给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求助对象。通过电话平台受理的,按照申请人户籍所属地和救助事项的管辖范围,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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