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啥,政府给居民买保险?
潍坊全省首推民生综合保险,明年实现全市覆盖
2015年11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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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潍坊11月4日讯(记者 韩杰杰 通讯员 刘燕宁) 4日,记者从潍坊市财政局获悉,潍坊民生综合保险将在前期寿光、昌乐试点的基础上,明年起实现全民覆盖。该民生综合保险由政府出资为全体居民统一购买,用于灾害发生时所有在潍人员的人身伤亡抚恤和潍坊常住居民的家庭财产损失救助。据悉,潍坊是全省首个推开民生综合保险的城市。 
  为提高居民抵御灾害风险的能力,2014年潍坊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民生综合保险工程试点,三年内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经前期准备,参与试点的寿光市和昌乐县于今年6月底正式启动民生综合保险试点,试点100天以来共为遭受自然灾害的50余户居民赔付25万余元,试点工作较为顺利。 
  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通知,将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于2016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民生综合保险。该保险主要针对本行政区域户籍居民及每户限一套住房,遭受风灾(含风暴潮)、暴雨、暴雪、冰雹、雷击、洪水、泥石流、突发性滑坡等自然灾害,家庭火灾、爆炸、煤气(液化气、天然气)中毒、触电等事故灾害,溺亡、飞行物及其空中运行物坠落意外伤害,以及不受户籍限制的在本行政区域内抢险救灾人员受到人身伤害的四类灾害事故。
  据悉,该保险的保障对象为灾害发生时处于潍坊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人口的人身伤亡抚恤,及潍坊市行政区域内常住居民的家庭财产损失救助。保费标准暂定每人每年2元,每户每年2元,以后根据每年实际赔付及风险保障变动情况,对保险费率进行调整,政府出资为居民统一购买。
  在赔付标准上实行分类赔偿。其中,居民人身伤亡赔偿金额最高每人1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居民基本饮水保障,按照不同旱灾级别及受旱人数,对饮水困难人员每人每月最高救助标准为60元;家庭住房损失救助,由保险机构根据损失程度进行救助性赔付,赔付额度最高每户6000元,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抢险救灾人身伤亡增补抚恤,因抢险救灾导致死亡、伤残的,由保险机构赔付最高每人10万元的增补抚恤费,累计赔偿限额包含在居民人身伤亡抚恤累计赔偿的限额内;政府无责救助,每次事故最高20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1400万元。 
  在赔付方式上,一般情况下,通过民政部门授权,事故核损后直接赔付受害人,特殊情况下,保险机构直接将核赔款交付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统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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