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我省立案查处网络消费侵权案92起,同比增长近5倍
“双十一”来了,看清这些消费陷阱
2015年11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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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1月4日讯(记者 张鹏飞)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网络大促销马上又要开始了,对于网购族来说,这是个不亚于过年的节日。但近年来,网络消费侵权案件快速增长,维权任务依然繁重。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省工商系统受理并立案查处网络消费侵权案件92起,比去年同期增长475%。近日,省工商局会同省消费者协会对我省开展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进行提前指导,提醒广大消费者擦亮双眼,理性消费。
  “有的经营者在集中促销活动中将商品先提价,然后再打折促销;有的先低价打折吸引消费者关注,后以无库存为由不予销售;有的不如实全面披露促销活动规则,诱导消费者盲目消费;还有的单方面变更甚至撤销促销活动等,误导消费者购买。”省工商局副局长朱昆峰指出。
  其次,“有的网络交易平台未按照《广告法》等规定审查把关,违规提供广告链接、发布服务广告,擅自发布应当经过依法审批的商品和服务的广告。一些网络经营者使用‘全网价格最低’、‘史上最低价’、‘销量第一’、‘排名第一’等违反《广告法》规定的用语开展广告宣传。还有的网络经营者发布违法有奖促销信息,吸引消费者参与。”朱昆峰特别强调。
  此外,省工商局还提醒消费者,预售商品同样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促销赠品也要提供“三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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