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韭菜杀虫剂残留超标46倍
槐荫区抽检超市、菜市场,立案查处13批不合格食品
2015年11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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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4日讯(记者 于悦) 槐荫区食药监局近日进行了本年度最后一次大规模食品抽检,抽检了188批次食品。在本年度所抽检的642批食品中,槐荫食药监局已立案查处13例不合格食品,分布于超市、菜市场和酒店,其中蔬菜类产品中的韭菜超标最为严重。
  近日,槐荫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区16个街道近20家企业进行食品抽样检测。本次抽样,该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共完成抽样188批次。工作人员表示,抽检结果出具后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对于抽检发现的问题食品将按照法律规定给予严厉查处。
  据了解,槐荫区今年已经开展过两次大规模的抽检行动,按照2015年度抽检计划实施抽样,将抽检覆盖到生产、流通、餐饮环节,截至10月底,累计完成抽样812批次,完成抽检642批次,合格率97.67%,其中立案查处13件,主要涉及农产品农药残留和食品重金属超标等。
  在这13批抽样不合格食品中,有3例涉及到了“毒韭菜”,分别在济南槐荫水岸陶鲁超市、邵氏天和超市、兴福办事处便民市场。不合格原因主要是克百威和氧乐果农药残留超标。其他超标食品还涉及粉丝粉皮中的铝含量超标,杏脯、地瓜干等干货中二氧化硫超标,腌制品中的亚硝酸盐、苯甲酸含量超标等。
  克百威和氧乐果都属于高毒杀虫剂,根据规定,蔬菜中最大残留氧乐果限量为0.02mg/kg,但在抽检中邵氏天和超市的韭菜氧乐果残留量超标46倍多。水岸陶鲁超市韭菜氧乐果超标8倍,便民市场一商户韭菜克百威超标也达十几倍。
  槐荫区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9月底,槐荫共立案查处食品类案件38件,到账罚没款21.14万元,区食药局与公安部门联合取缔非法食品生产经营窝点1处,侦破犯罪案件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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