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借用设备可获补贴
最高每年可获补助50万元
2015年11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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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4日讯(记者 庄文石)4日,记者了解到为推动潍坊市辖区内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提高设备利用率,潍坊市科技局积极推动小微企业创新券,对于小微企业使用共享仪器设备发生的费用,潍坊市将以创新券形势给予40%补助,同一企业最高每年可获得50万元补助。 
  据悉,小微企业承诺遵守相关诚信条约,经企业所在地县(市、区)以上科技管理部门核准,在省仪器设备网上注册成为用户会员,即可获得使用创新券的资格。潍坊市小微企业和仪器设备提供方在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平台登记成为会员单位后,双方在网上完成交易。
  此外,对于拥有政府财政资金购置的科学仪器设备的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企事业单位,须在省仪器设备网上注册成为供给方会员,通过所在地县级以上网上管理平台(或省仪器设备网),准确发布仪器设备名称、型号、功能、服务时间、经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技术操作员等信息及相关服务条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服务质量。鼓励其他拥有仪器设备的单位加入,注册为供给方会员。
  对小微企业使用共享仪器设备发生的费用,潍坊市以创新券形式给予40%补助。同一小微企业每年最高补助50万元。市科技局定期对设备提供单位进行考核,对提供服务量大、用户评价高、综合效益突出的单位,给予其服务总额10%—30%的后补助。同一供给方会员每年最高补助200万。
  供给方会员和用户会员在完成测试并结清费用的同时,通过网上管理平台(或省仪器设备网)提供仪器使用费结算情况。用户会员还应上传发票复印件,作为统计补助金额、监督服务工作的依据,并对供给方会员服务进行网上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供给方会员的业绩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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