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男子胆真大,持假证还酒驾
被行拘20天,并罚款9000元
2015年11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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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4日讯(记者 徐艳 通讯员 宋年升 袁泉) 11月1日,一枣庄籍男子因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被交警日照港大队合并执行罚款9000元、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11月1日9时50分许,交警日照港大队岚山港中队执勤民警在岚山港大门口执勤时,对一辆车牌号为鲁D876XX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例行检查。检查中,民警闻到驾驶室飘来阵阵酒气,随后对驾驶员李某进行酒精测试,结果为52mg/100ml,属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执勤民警将驾驶员李某口头传唤到违法处理室后,发现李某出示的驾驶证照片有替换的痕迹,随即通过公安网络进行人员和驾驶员信息比对,发现其出示的姓名为苏某、准驾车型为A2的驾驶证与其本人信息不符,属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而且李某的准驾车型为B2,不能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其行为又涉嫌准驾不符。
  11月3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日照港大队对李某处以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罚款2000元,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罚款2000元,合并执行罚款9000元,并行政拘留20日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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