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建筑工程全面推广预拌砂浆
2015年11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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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5日讯(记者 樊伟宏) 为实现资源循环利用,促进节能减排,减少粉尘排放和空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淄博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全面推广应用预拌砂浆。
  据悉,预拌砂浆是由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用于建设工程的各种砂浆拌合物,包括湿拌砂浆、干混砂浆。市政府决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对全市城区范围内新建及主体未验收的建筑工程,其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自2017年1月1日起,我市所有施工许可限额以上建筑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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