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违法 十家企业被处罚
多因排废气烟尘超标、排放恶臭气体、噪声超标等
2015年11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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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1月5日讯(记者 孙越) 记者从山东省环保厅官网获悉,近日枣庄市两级环保部门按照市政府有关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部署,采取了日常巡查和夜间错时检查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检查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已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0起,其中立案查处10起。
  记者了解到,此次涉及的10起环境违法案件,市中区齐村镇三起,滕州市四起,薛城区一起,台儿庄区两起。其中处罚原因多为排废气烟尘超标、排放恶臭气体、噪声超标以及排废气二氧化硫超标等。目前各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已责令涉及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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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被处罚企业情况如下:
  1.滕州市悟通香料有限责任公司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向大气中排放恶臭气体,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山东滕州盛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外排废气烟尘超标,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3.滕州盛隆化工有限公司9月30日至10月21日在线监测数据二氧化硫日均值连续超标,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进行按日连续处罚。 
  4.滕州市兖矿鲁南化肥厂排放恶臭气体、噪声超标,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5.薛城区建阳热电有限公司污泥焚烧热电联产项目,未按环评批复要求的燃料配比进行生产和试运行期限已过仍未验收,继续生产。责令该公司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
  6.枣庄市翔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外排废气二氧化硫超标,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市环境保护监管部门责令市中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市中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已责令该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7.枣庄金安建材有限公司外排废气二氧化硫超标,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市环境保护监管部门责令市中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市中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已责令该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8.枣庄市勇恒建材有限公司外排废气二氧化硫超标,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市环境保护监管部门责令市中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市中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已责令该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9.山东泉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外排废气二氧化硫超标,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市环境保护监管部门责令台儿庄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台儿庄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已责令该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0.枣庄山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外排废气二氧化硫超标,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市环境保护监管部门责令台儿庄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台儿庄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已责令该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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