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日,济南市区被严重的雾霾笼罩,空气AQI指数长时间位于200以上,最高270。夜幕下,历山路,一位行人戴着口罩赶路。 本报记者 周青先 摄
11日,我省济南、聊城等地启动雾霾应急响应。其中,济南市对火电、钢铁、建材、化工和石化等重污染行业实施限排措施,要求主城区内的非集中供热燃煤工业锅炉,在日常运行的基础上限产30%以上。此外,在应急响应之下,济南市的渣土砂石运输车、露天焚烧及烧烤、施工工地等多个类型的污染源,也都被限制甚至禁止。
本报记者 刘德峰
措施落实了吗? 工地停工 热电厂低排
“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后,济南市环保局兵分三路对各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11月11日,济南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11日下午,记者跟随济南市环保局环境安全应急管理处,先后前往济南市历下区、槐荫区环保局进行了探访。“接到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后,历下区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各职能部门和办事处下发了通知,同时启动了历下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历下区环保局局长夏武军表示,至下午3点左右,历下区市政、城管和交通等部门,也都陆续汇报了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据记者拿到的一份历下区城管局工作汇报显示,当日该局在日常管理的16处工地,出动雾炮车2部,冲刷9处工地及周边道路。此外,11月10日夜间,该局共冲刷、清洗重点区域周边15条道路,出动水车12部,清洗车4部。11日白天,该局共清扫、冲刷道路110条,小区10个;出动机扫车4部,电动车2部,水车15部。
此外,据夏武军介绍,历下区辖区内的两家混凝土搅拌站已经停产,所有涉及土石方作业的工地都已处在停工整改阶段。
“区环保局按责任分工,组织环境监察人员深入一线进行了现场检查。”11日下午,槐荫区环保局局长逯明告诉记者,该局对主城区内机床二厂、轨道交通两家单位的7台非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在日常运行的基础上要求限产30%以上。他们还对辖区17家企事业单位的物料堆场,要求强化管理,减少扬尘污染。“在我们环境监察人员的监督下,这些单位已经都落实了应急措施。”
据记者了解,11日下午,济南市环境监察支队还到金鸡岭热电厂进行了检查。据悉,面对即将开始的正式供暖,该电厂的7台锅炉中有4台已经开始启动。“10日我们把煤炭换成了含硫量和灰分更低的煤,并且加强了监管,调整工艺,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浓度更低了。”金鸡岭热电厂环保专工赵谊向记者展示了两份“济南南郊热电厂煤质化验报告单”:11月10日显示当天煤炭的含硫量为0.74%,而11月11日煤炭的含硫量为0.37%。
“含硫量越低意味着排放的污染物浓度也就越低。”济南市环境监察支队一大队工作人员刘炳国告诉记者。
应急为何要以3天为标准? 应急预案将细化,有望变为四级
尽管11日上午济南市启动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可自11月10日中午开始的重污染天气,还是让部分济南市民感觉到,这次应急响应的启动仿佛“慢了半拍”。
事实真是如此吗?记者通过查阅公开信息发现,2013年11月18日,济南市政府印发了《济南市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济政办发〔2013〕27号,以下简称《预案》)。
《预案》按照相关技术规定的分级方法,制定了相应的预警等级。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分为红色、橙色、黄色预警,红色预警为最高级别。其中黄色预警(III级):当预测连续3天(含)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时(200﹤AQI≤300),发布黄色预警。
据介绍,11月10日,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与气象部门对此次雾霾过程进行了多次会商,“实际上在11月10日上午,济南市的空气污染程度还维持在轻度至中度污染的状态”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他们的监测数据,11月10日济南市空气污染物均值并未达到重度污染。
不过随着10日下午济南市空气污染程度的加重,是否启动应急响应也就逐渐摆上了日程。“根据10日下午的会商结果,基本可以确定48小时内雾霾还将持续,不过当时72小时内的情况还存在不确定性。”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所以当时两部门才未联合发出预警信息,而是决定待11日早上再次与气象部门的会商,以确定是否发出应急预警。
“根据早上9点与气象部门的会商结果,两部门均认为济南市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不利,预测重污染天气将持续至少72小时,就立即按照预案要求,报济南市政府批准启动。”济南市环保局环境安全应急管理处处长张成志告诉记者。
另据张成志透露,为了满足人们逐步升高的环境需求,在日渐精细化的环保管理背景之下,山东省及济南市相关部门,已开始着手调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分类及内容。“可能会从黄、橙、红三级,变为蓝、黄、橙、红四级,并对各级预警要采取的措施进一步细化。”他告诉记者,类似的改变,相关部门也正在研究过程中。
区域联防联控能实现吗? 省内城市间已有探索,跨省尚无机制
东北地区的区域性严重污染过程,以及近日济南周边城市同时出现的重度污染天气,再次引发人们对区域性污染联防联控问题的思考。不同行政区划的城市之间,如何实现“齐步走”以避免“交叉感染”?就目前来看,不同的环保政策、环保标准和发展阶段,仍是最大的阻力所在。
“可以说目前我国跨行政区的区域联防联控措施,基本以重大活动、节庆的空气质量保障方案为主。”11日晚间,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2008年奥运会前后开始,京津冀地区在环境治理方面开始有意识地探索合作模式。“到今年的阅兵等活动,区域性的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已经覆盖到山东和河南。”
据记者了解,尽管目前在环保领域,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城市群,已经开始探索区域性环境治理模式,可因为跨行政区划的复杂性,仍让这些地区的合作模式,处于“特定时期启动”的临时性状态。
“我曾经多次提到,像河流流域一样,在大气领域也存在一个个空气域。”马军说,这方面的复杂性在于,同一个行政区内的城市,可能并不在一个空气域;处在同一个空气域的城市,又可能不在同一个行政区。“在研究联防联控方案之前,研究界定空气域是有必要的。”
以华北平原上的几个城市群为例,京津冀地区同处一个大气域,东北地区的空气污染也可以顺北风影响到烟台、青岛,不过胶东半岛与山东中西部城市却不在同一个空气域。
从技术上划定空气域,对与专业人士而言或许并不难。在马军看来,目前阻碍各地实现联防联控的,是不同行政区之间在经济发展阶段、政策标准等方面的各异。“经济发展阶段不同,产业结构不同,地区执行的环保政策和环保标准也不同”,马军指出,对北京而言,环保的地位已变得极为重要,可对河北而言,则可能并没有北京那样的感觉,这就是差别。
记者也从山东省环保系统了解到,目前山东省尚无跨省的环保联防联控机制。“这样的工作机制,不是一个省一厢情愿就可以建起来的,需要有来自更高级别的机构协调。”有环保人士向记者透露。
虽然跨省间的步伐还难以协调,可记者也了解到,山东在省内不同地市之间的联防联控方面,却已展开不同形式的探索。这既包括不同地市之间签订的联防联控协议,也包括下半年山东省环保厅印发实施的《关于山东省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上述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及派出机构,按照“定区域、定职责、定人员、定任务、定考核”的要求,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衔接、方便管理和相对稳定”的原则,分别建立环境监管网格,同时要求各级网格明确本级网格和各有关部门的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落实到单位、岗位。山东省环保厅也希望通过这样的设计,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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