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零成本”注册3.98万个体户受惠
2015年11月18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枣庄11月17日讯(记者 孙越) 近日记者从市中区工商部门获悉,市中区工商部门开展实施“零成本”注册效果显著,将惠及5300户企业和3.98万户个体工商户,每年减轻市中区经营者负担120余万元以上。
据了解,“零注册”这一惠民政策主要涉及放宽市场准入、登记条件、引导转型升级等三方面,其中,放宽市场准入是指,凡是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民间投资项目,一律放开,非法定审批事项,不得作为企业登记的前置;凡是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的出资方式,一律放开。允许投资者依法以股权、债权、林权、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可以评估作价并能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并最高占注册资本的70%;凡是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出资人,一律放开。除自然人和符合法定条件的法人外,个体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城市居委会、农村村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均可作为股东组建公司。
而放宽登记条件,则是推行“三免”优惠政策。对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内资公司,可以申请免缴首期注册资本。对个人从事修鞋、修自行车、缝纫、水果摊等生活便利行业的,免予办理营业执照。对各类民营市场主体登记,免收其登记费用。市中区工商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目前,‘零注册’这一惠民政策,已直接惠及5300户企业和3.98万户个体工商户,每年减轻市中区经营者负担120余万元以上。”
据工作人员介绍,在引导转型升级方面,首先在不影响其他企业名称权、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允许个体工商户转型后拥有原名称的使用权。其次在原经营项目中有法律法规规定,需经许可经营的,只要批准文件仍在有效期限内,允许个体工商户转型后许可经营项目承继使用。同时允许有限责任公司转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支持其做大做强。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