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手牵羊偷包被拘留五日
2015年11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嫌疑人王某指认盗窃现场。 高华 供图
     本报11月19日讯(记者 梁越 通讯员 胡鹏飞 李爱国) 11月3日12时许,济阳县城区派出所接到市民张某丽报警称,自己放在店铺门前电动三轮车内的钱包被盗,里面有200余元,希望民警帮忙找回。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位于华阳路的某五金店,并调取该店铺周边的监控录像。“由于电动车所放置的位置正好靠近树木,监控录像并没那么清楚。”办案民警高警官说。 
  “但可以发现电动三轮车原本两门紧闭,可由于风大,三轮车左侧车门被吹开。9点47分,一男子骑着自行车往北行驶,后来又掉头回来停下自行车,不到10秒的时间里将电动三轮车内的钱包拿走。”高警官说。 
  根据监控录像显示,该男子年龄在50岁左右,头戴一顶帽子,上衣是一件灰黑色羽绒服,下衣是一件灰黑色裤子。“我们根据他的相貌特征,以及案发现场靠近劳务市场的因素,推断此人应该在附近居住,经常在县城活动。由此我们则多加巡逻,并让店主多加注意。”高警官说。
  4日上午10时许,办案民警接到店主的电话称,自己看到一男子与盗窃者相貌特征相似,并在附近活动。为避免打草惊蛇,店主先跟随该男子身后,民警则立即赶往现场。“5分钟之后,我们就在污水处理厂附近将该男子抓获。”民警称。 
  “带回该男子后,我们又比对监控录像,确实是此人。可他一直在狡辩,装作无辜。”办案民警说,最终在证据面前,该男子承认了3日上午盗窃张某丽钱包的事实,并将200元以及钱包交还给张某丽。 
  据了解,嫌疑人王某,今年50岁。“此人一直单身,属于无业游民,家中也特别简陋。”高警官称。经过城区派出所报济阳县公安局批准后,依法对王某行政拘留五日。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