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明也可以做司法鉴定了
2015年11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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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东明11月19日讯(记者 周千清) 菏泽又一司法鉴定所通过山东省司法厅审批了!日前,东明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正式成立,对社会开展司法鉴定服务。这是菏泽第十所司法鉴定所,还差曹县和鄄城,菏泽就实现每县一所。
  11月17日上午,经山东省司法厅审批,东明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举行挂牌成立仪式,该司法鉴定所正式成立,正式对社会开展司法鉴定服务。据了解,东明县司法鉴定所共有5名司法鉴定人员,经过业务培训并依法取得了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列入全省司法鉴定人员名册。该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是法院、劳动仲裁、人民调解等机关办案的重要依据,在全国范围内均有法律效力。东明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设立在东明县人民医院院内。
  同时,东明县司法鉴定所是依托东明县人民医院先进的仪器设备和医疗技术人员,面向社会服务的中介机构。根据山东省司法厅批复,能够开展的司法鉴定业务有:损伤程度鉴定及相关事项;伤残程度及相关事项。本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合理收费,客观公正地开展鉴定工作,服务社会。东明县司法鉴定所的成立为积极发展司法鉴定事业,开展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服务,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诉讼、仲裁和人民调解等活动的顺利进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和司法鉴定的规范发展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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