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烟烧烤设备转让须进行备案
2015年11月20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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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业户行为,各区县一般要求业户签订承诺书,无烟烧烤设备的管理也有一定之规。如张店规定,无烟烧烤设备更换时,由经营业户自行对老旧烧烤炉具予以现场损毁处理,区城管执法局、镇办、园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现场监督并验收处理情况。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发放补贴。对不使用新设备或违规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设备者,依法予以相应处罚,发生此行为三次以上的依法予以取缔,不得再从事此类经营行为。无烟烧烤设备不得转让(卖),若因故确实需要转让(卖)的,必须到所在辖区单位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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