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防联控”更需明确责任
2015年11月24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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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座城市签署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议书,不仅仅是表决心,更重要的是在协调好相互间利益的基础上明确权责,建立起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体系。唯有如此,协议书才不会沦为一纸空文。
22日,济南、淄博、莱芜、泰安、德州、聊城、滨州等7市市长联合签署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议书,正式启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再遇重污染天气,7市将同步启动应急减排措施。
一直以来,大气污染的区域性特征是公认的治霾难点,有了京津冀的经验在前,省会城市群的联防联控,确实给公众带来了新的希望。现在协议书已经签了,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如何落到实处,既要警惕联防联控被“单打独斗”架空,也要防范这种应对治理大气的特殊的“集体负责制”,给相互推诿提供了借口,让“抱团治霾”成了“抱团取暖”。
按照协议书所约定的,“1+6”城市今后的治霾举措,相比以往是更进一步了,单独一座城市出现重污染天气,其余几座城市哪怕没有这么严重,也将启动应急减排措施。如果措施到位,必然大大加强治污的力度,比“单挑”效果更佳,但问题是以往的“单打独斗”落实起来都困难重重,再一加码,恐怕难度更大。尤其对那些空气质量相对较好、产业结构相对更优的城市来说,启动应急措施的“性价比”很低,等于分担了其他城市的治霾成本,这里面就有个绕不过去的利益问题。
事实上,成为榜样的京津冀联防联控模式,也经历了几年的磨合期,该区域城市在“气质排行”中接连垫底的状况,也是直到今年才有所改善。究其原因,联防联控是为了形成合力,却很有可能因为利益考量,成为相互推诿的借口。以往各自为战,哪座城市污染严重,当地职能部门当然难辞其咎,现在联防联控了,自己治污不力也可以把责任推给周边。很多领域之所以出现“九龙治水”的困局,把大家都能管变成了大家都不管,把集体负责制变成了集体不负责,也是同样的道理。
因此,城市群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联防联控,需要完善的配套措施,相互之间的利益如何协调,出了问题各方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都是需要明确的。此前一些城市的领导做治霾承诺时,媒体报道中常用“军令状”这个词,而真正的“军令状”除了以命相搏的力度之外,最大的特点就是责任指向明确。具体到治理大气,一旦达到启动联防联控的标准,对各城市的应急情况加以监督,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城市开展追责,都是必不可少的。
所以说,几座城市签署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议书,不仅仅是表决心,更重要的是在协调好相互间利益的基础上明确权责,建立起一整套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体系。唯有如此,区域治污才能真正给力,协议书才不会沦为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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