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黑尾巴”上路罚200块!
2015年11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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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1月23日讯(记者 张泰来) 23日,济南交警联合环保部门,对机动车尤其是大货车、客车等重点车辆进行随机抽检,对于尾气不合格的车辆限期整改。黄标车、未取得环保标志、冒黑烟车辆一旦在市区发现均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
  “对于冒黑烟的车辆我们一旦发现,无需进行检测,直接给予200元罚款不记分的处罚。”历下交警大队交通科科长李志超说,此次交警联合环保查处的内容分为三块。一是对渣土车、工程车、环卫车等重点车辆进行尾气抽检,二是查处冒黑烟等明显可见污染物的车辆,三是查处闯禁区的黄标车和未取得环保标志上路行驶的车辆。
  “对于后两者,我们现场给予200元罚款的处罚,尾气排放不达标的限期15天维修复测。”李志超说,该查处活动并非一朝一夕,一段时间之内,交警会联合环保部门在辖区不同地段设点,“每天都会抽检部门、查处。”李志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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