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取消1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只保留12项,12月1日起执行
2015年11月24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11月23日讯(记者 段婷婷)记者23日获悉,省政府近日下发通知,决定对省级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规范,潍坊执行全省标准。其中,取消1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将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12月1日起执行。清理规范后,潍坊保留12项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根据通知,此次2015年取消、转经营省级批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中,涉及物价、教育、公安、人社、交通运输、组织、财政和政法8个部门的12项,11项取消,济宁白马河航道通行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在取消的省级批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中,最引人注意的是,原先每人54元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考务费今后不再收取,每次35元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报名考试费也将取消。
此外,取消的项目还包括每人每次300元省级劳动能力鉴定费、每人100元的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考务费、每人80元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考务费、收费年度审验费、价格鉴证费、中考招生报名考务费、公安系统非刑事案件法医鉴定费、《汽车客货运单据》工本费、护路联防费等。
2015年保留省级批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12个项目包括: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报名考试费;中小学住宿费;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费;道路清障费;养犬管理服务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公路设施损坏赔偿费;内河船闸过闸费;闸坝维护费;石油天然气综合维护费和老年大学学费。
据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要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