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在药品生产领域设“人哨吹”
企业法人公开质量承诺,并鼓励内部职工举报
2015年11月24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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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11月23日讯(记者 董梦婕) 针对药品生产领域违法行为越来越隐蔽,偷工减料、非法改变生产工艺等严重违法行为难以及时发现的问题,近期,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借鉴欧美多国在食品生产领域的监管经验,依靠增强药品生产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配合政府奖励的外部激励,在全市药品生产领域实施“吹哨人”制度。
据了解,“吹哨人”制度包括企业法人公开质量承诺和鼓励内部职工举报两个方面。鼓励药品生产企业内部员工在第一时间察觉问题、制止问题,要求药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增强责任意识,把好第一道质量关。这一制度的引进可弥补监管力量不足、降低监管成本,同时也对不遵纪守法的企业起到震慑作用。
菏泽市药监今后将对药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进行法规警示教育,编制《药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承诺书》,要求药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严把原料质量、依法组织生产、拒绝虚假记录等五个方面做出公开承诺,以此提高企业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底线意识,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该局还编印了《关于鼓励举报违法药品生产行为的公告》,列明了鼓励举报的使用非法或假劣原料生产药品、违反法定工艺处方生产药品、伪造生产和质量管理记录等21种严重违法行为,公开了电话、传真、邮件、信函等举报途径,重申了国家总局《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等举报奖励政策,并承诺为举报人保密。
据了解,各药品生产企业应将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药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承诺书》和《关于鼓励举报违法药品生产行为的公告》共同张贴于生产车间、仓储场所、办公区域的醒目位置,不按规定张贴的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单位,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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