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来青创业,最高补贴400万
2015年11月24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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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23日讯(记者 吕璐) 23日,青岛市出台新政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人才来青创业。从事高新技术项目引进开发的台湾青年人才,将获50—400万元项目经费和30—100万元安家补贴经费支持。
根据青岛市台办等部门出台的《青岛市关于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人才来青创业创新的意见》,15条措施全方位促进吸引台湾青年前来青岛市创业。创业资金支持方面,台湾毕业5年内大学生来青创业的,在青岛行政区域内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可申请1.2万元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吸纳就业1人以上(不含创业者本人)的,可申请2万元小微企业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额度为4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全额贴息。
携带高新技术成果、项目来青实施转化或从事高新技术项目引进开发的台湾青年人才,可申报青岛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给予50—400万元项目经费和30—100万元安家补贴经费支持。
青岛支持市本级和各区市依托现有孵化基地(创业园)、校舍等资源,设立各具特色的台湾青年创业基地(创业园),为台湾青年人才入住提供创业扶持。符合条件的享受第一年100%、第二年50%、第三年30%的租金减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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