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中行获2015年度“金融消费权益”荣誉称号
2015年11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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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2日,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召开第一届理事二次会议,授予中国银行滨州分行“2015年度滨州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一直以来,滨州中行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秉承“担当社会责任,做最好的银行”的经营理念,把争创当地最佳服务银行作为始终追求的奋斗目标。自2004年起,该行连续11年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四次被评为山东省“良好银行”,先后被授予山东省和总行级“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滨州市“三星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滨州市五一劳动奖状”,并多次被授予“支持滨州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滨州最具影响力银行”等荣誉称号。    (通讯员 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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