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开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检查
发现安全隐患的要求立即整改
2015年11月24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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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聊城11月23日讯(记者 李军) 记者从聊城市体育局获悉,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为切实做好当前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大型体育赛事和群众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活动的安全监管,提高经营者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排查整改安全隐患,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健身群众人身安全,市体育局决定在全市体育系统开展一次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大检查活动。
迅速开展游泳、攀岩、滑雪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所摸底调查和安全大检查活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各县(市区)体育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发局、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旅游局要加强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安全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摸底情况,要迅速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安全检查小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游泳、攀岩、滑雪等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所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
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11月20日至30日)由各县(市区)体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发局、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旅游局组织安全检查小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所进行安全隐患大检查。第二阶段(12月1日至10日)由市体育局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抽查。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是否建立,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安全检查制度是否完善,应对火灾等紧急情况的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到位,应对伤亡等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案是否到位等。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整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要责令其立即停业整顿。经营者没有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的,要求其按照规定,到相关体育部门补办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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