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孕产妇登记后优先产检
分类管理并实行首诊负责制
2015年11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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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24日讯(记者 刘志浩) 近日,济南市卫计委公布《济南市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规定今后将对市辖6区3县1市的高危孕产妇将根据其自身及家庭情况进行打分,并交由不同医院救治,以最大限度保障母婴安全。
  所谓高危孕产妇,指妊娠期因某种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与新生儿健康或导致难产的情况,由于高危孕产妇可能患有各种急慢性疾病和妊娠并发症,加上不良的环境、社会因素等影响,导致胎儿在子宫内生长迟缓、先天畸形、早产及新生儿疾病甚至死亡的几率都比较大。为此,凡被列入高危妊娠范围内的孕妇,应接受重点监护,以尽量降低围产期发病率及死亡率。一般来说,35岁以上孕妇均被归入高危孕产妇之中。
  24日下午,记者从济南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处获悉,受国家“二孩”政策影响,2017年济南将迎来生育高峰期,当年出生人口或超10万,今年济南市各级医疗机构预计新增304张产床,明年将继续增加。
  记者从市卫计委了解到,《方案》将妊娠开始至产后42天的济南市常住与流动的高危孕产妇纳入管理范围,并根据不同情况将她们分为A、B、C三类,由对应的市、区(县)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管理并实行首诊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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