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路公交司机撞人被刑拘
观察不够,转弯未避让直行车辆,公交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2015年12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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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交车右转弯视觉盲区
     本报2110110消息(记者 孟杰 通讯员 戴永森) 11月26日,6路公交车驾驶员王某到市中交警大队事故股接受处理。一个月前,王某驾驶公交车行至任城路和龙行路路口时,将车身右侧骑自行车的许某撞伤,许某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王某已被刑拘。
  10月27日下午5点,在城区龙行路和任城路的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报警人称自己驾驶的公交车将一名骑自行车的女子撞伤,已经拨打120将伤者送往医院。事故股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事故现场。
  在现场,民警看到任城路和龙行路路口处的东北角停着一辆公交车,公交车内没有滞留乘客,在公交车的右前部,民警发现了明显的擦痕。紧临着公交车的还有一部左侧几乎全部被撞毁的自行车。在现场,民警还发现了一些人体组织。
  通过调取公交车上的监控录像,民警看到,当日下午4点57分时,公交车右转弯将右侧的自行车撞倒。停留在现场的公交车驾驶员王某称,自己当时沿龙行路自东向西行驶,当行驶至任城路路口处时,前方有一辆车在等红灯,致使自己所驾车辆不能右转,自己只能将车停在路口处等候。当前车驶出路口后,自己开始起步右转弯,但还没有全部转过去,就听到了车下东西磨地的声音。
  下车后,王某发现公交车的左前轮前方有一辆被撞变形的自行车,骑车人倒在了公交车的右后轮处。意识到出了事故后,王某便拨打了急救电话,并在现场等候民警处理。在询问过程中,王某称自己在起步转弯前观察了两侧的后视镜,但并没有发现骑车人。
  公交车驾驶员王某因观察不够、行车未确保安全,转弯未避让直行车辆,在此次事故中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王某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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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转弯时 行人避让2.5米
  “公交车等大型车辆的车身较大,在转弯时会出现一个死角,这个死角简单的通过后视镜并不能完全观察到。”市中交警大队事故股民警称,无论是大型车辆还是小型轿车在转弯的过程中还会出现所谓的“视觉盲区”,这个盲区根据不同车辆的情况会有差别。
  据介绍,公交车右转弯时,与驾驶座平行的车身右侧即紧挨前车门后方的位置,物体在距离车身1.5米—2.5米是个视觉盲区。另外,车辆转弯时是有内轮差的,测量显示:轮距5.72米的公交车在20公里时速下转弯时,内轮差达到了1.2米。“这意味着一个人在遇到公交车时,至少要站在距离车身2.5米以外的地方才是安全的。”
  民警提醒,机动车驾驶人在车辆转弯时,最好提前观察路况并让行,当确保车身周围处于安全状况时再进行转弯。另外,非机动车在观察到机动车欲转弯时也最好不要抢超,要根据机动车转弯的方向进行及时避让。“大型车辆车身较长,在转弯时,即使前车已经通过,后车身仍旧在运行,如果此时车身附近的车辆前行,也会有很大的危险性。”民警提醒说。
  本报记者 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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