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交警公布第五批终身禁驾名单
32人肇事逃逸终身禁驾,1人醉驾肇事
2015年12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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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12月1日讯(记者 王尚磊 通讯员 张晶) 12月1日,记者从聊城交警部门了解到,第五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公布,33名驾驶员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止驾驶机动车。
  记者了解到,聊城市交警部门于今年3月开始,分别公布了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终生禁驾名单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聊城市交巡警支队负责人表示,对于严重交通违法者,必须加大打击力度。
  本次公布的33人终生禁驾名单中,有32人交通事故逃逸,构成犯罪;另外1人是醉驾肇事驾驶,构成犯罪。交警部门表示,希望通过公布终生禁驾人员名单的形式,使广大驾驶人员受到警示教育,清醒地认识到交通违法的严重后果,提高驾驶人员遵守交通法律的自觉性,确立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记者了解到,在今后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交警部门仍将以查处酒后驾驶和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作为重点工作,并将目前定期开展的专项行动向不定期开展和常态化管理推进,减少酒后驾驶和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的发生率。
  对下列两种情况予以终生禁驾,一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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