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民办园生均补贴明年翻番
青岛出台新办法,幼儿园办得好财政补助可相应提高
2015年12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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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日讯(记者 李珍梅) 从明年开始,普惠民办园生均补助平均不低于2400元/年。办学质量高,成本投入大的幼儿园,获取的政府补助也可相应提高。12月1日,青岛出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普惠园认定标准及管理。
  12月1日,青岛市教育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发布《青岛市教育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民办幼儿园申请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满足七大条件。新办法中放宽了普惠性幼儿园的认定标准,不再要求申请的幼儿园必须为省、市示范幼儿园。青岛市教育局学前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放宽标准是为了扩大普惠资源,让更多家长受益,但幼儿园应该履行的义务增加细化了。
  新办法规定,对普惠性民办园的补助由原来的1200元提高到2400元。区市财政部门应当以生均定额补助方式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予以扶持。补助标准按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类型等级确定,区市平均生均定额补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2400元/年。 
  “以前的补助都是生均1200元/年。从明年开始,将要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学前处相关负责人称,明年各区市应当根据办园条件、办园质量、班级规模、保育教育成本等因素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分类定级,并按照类型等级确定其收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办学质量高的,投入大的,家长满意率高的,在收费方面也可以相应提高,同时获得的生均补助也可以高于2400元。”负责人说,总体来说,区市的平均生均定额补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2400元/年。这样有利于激发幼儿园办园活力和积极性,提高办学质量。办法规定,生均定额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改善办园条件、教师培训、提高教职工待遇、租赁园舍等,不得用于清偿债务、回报举办者、赞助投资、支付捐款和罚款等其他用途。 
  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由区市教育部门与其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协议服务期为三年。在退出机制方面,办法明确规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协议服务期第一年不得退出。办法自12月26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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