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例网上侵犯著作权案告破,一元卖歌后果也严重
找来千余首歌网上卖,小伙领刑拘
2015年12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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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12月1日讯(记者 薛瑞) 1日,记者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了解到,泰安首例网上侵犯著作权案于11月20日告破,目前警方刑事拘留涉案嫌疑人1名。嫌疑人未经授权,上传1000多首中外歌曲进行会员制售卖,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今年6月,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进行日常网上巡查时发现,某网址网站包含大量DJ音乐,店主采用收费会员制的形式发展会员,以每首歌曲不等金币(1金币相当于等价1元人民币)的收费标准进行下载销售。通过该网站的公开信息看,每首歌曲的点击量和下载量都十分大,少的有几千次,多的上万甚至几万次。执法人员查询证实该网站没有任何备案信息,决定采取远程取证的方式,对有关涉案证据进行了取证保存。
  执法人员介绍,通过技术手段,他们检索到该网店的注册地址和网主信息,均在新泰市境内,属管辖范围,据此,经研究决定对该网站进行立案调查。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成立由市县两级、4名执法人员组成的专案组,具体负责证据固定、涉案物品鉴定、移交文档制作等工作。
  通过两次远程取证、两次到权威机构进行鉴定,执法人员证实嫌疑人所销售的音乐作品,多数没有经过授权,其侵权音乐数量已经达到侵犯著作权罪的立案标准。“历时四个月,我们保证了移送材料都符合公安部门的接收要求。”执法人员介绍。11月17日,该案进行了移交。11月19日公安部门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经新泰市公安局网络警察大队具体侦办,于11月20日告破,目前刑事拘留涉案嫌疑人1名,涉案金额等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办案人员介绍说,该案最大的特点在于,嫌疑人利用互联网进行侵权犯罪活动,为谋取经济利益,上传保存1000多首中外歌曲进行会员制售卖。同时,利用微信朋友圈进行营销推广,也符合了违法犯罪活动有向微领域扩散蔓延的趋势。据了解,这起案件是泰安首次以互联网形态下侵犯著作权罪被刑事打击的代表型案件。国家四部委“剑网2015”专项行动重点,也是对音乐网站的执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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