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荣成规定不得发现钱
必须通过银行打卡、网上转账等方式,严禁交班组长发放
2015年12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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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日讯(记者 许君丽 通讯员 姜明锋) 从荣成市住建局建管处获悉,11月起所有用工单位必须通过银行打卡、网上转账等方式发工资,并保存凭证,严禁将工资交给班组长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发放。 
  元旦、春节临近,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荣成市住建局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建设(开发)单位对所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工程款拨付负全责,拨付工程款,须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施工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所有用工单位须通过银行打卡、网上转账等方式发工资,并保存相关凭证,严禁将工资交给班组长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发放。施工企业因转包、违法分包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担全责,并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工程完工后,施工企业未与农民工进行工程量价结算的,限期5日内出具结算单据(项目经理签字、公司盖章),否则视为恶意拖欠。 
  荣成市住建局建管处要求各区建设主管部门、施工企业即日起要落实专人值班,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及时处置各类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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