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5人终身禁驾,都因肇事逃逸
淄博公布第四批名单,目前已有128名终身禁驾人
2015年12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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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日讯(记者 刘光斌 通讯员 罗苓秋 卢明) 12月1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布第四批终身禁驾名单,5名驾驶人均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登上“黑名单”。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两种情形作出终身禁驾的处罚。
  根据本报此前报道,今年3月、6月、9月,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已经先后公布了123名终身禁驾人名单,加上此次5人,目前淄博已经公布了128名终身禁驾人。交警提醒,进入冬季,多雨雪雾霾等天气,驾驶人要自我约束,保证不酒后驾驶,而正常驾驶中也要警惕路况,以防出现交通事故。

淄博市2015年第四批终身禁驾人员名单
姓名 驾龄 准驾车型 禁驾原因 被追究刑事责任情况
高伟国 15年 A2 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蒋绪水 12年 C1 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李庆高 7年 C1 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孙奉帅 8年 C1 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鲁和 9年 C1 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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