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肉产自哪饭店必须晒出来
2015年12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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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2月1日讯(记者 孙越) 近日从山东食药监局了解到,12月1日起,山东省的火锅店、自助餐等餐饮服务单位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羊肉产地或来源、品牌等信息。
  日前,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公安厅与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羊肉及其制品屠宰和生产经营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开展了规范整治打击羊肉及其制品专项行动。记者了解到,专项行动为期3个月,分为两个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羊肉及其制品的屠宰主体、生产经营企业(业户)自查自纠;12月21日至明年2月20日,开展羊肉及其制品屠宰和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
  记者在《通告》中看到,羊肉制品生产加工单位要规范羊肉等原料进货渠道,批批留存进货凭证,并进行进货查验,生产混合肉必须显著标注成分及比例,严禁使用来源不明、病死羊肉及畜禽肉等不合格肉品加工生产;销售羊肉及其制品的商场、超市、批发市场、供货商、食品店等经营业户要在销售场所明示“混合肉”;餐饮服务单位要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羊肉及其制品,火锅店、自助餐等餐饮服务单位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羊肉产地或来源、品牌等信息;提供混合肉的,应当向消费者明确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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