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气价格也要走“阶梯”
本月下旬,物价局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2015年12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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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开元
  12月1日,记者从枣庄市物价局获悉,物价局拟于2015年12月下旬组织召开制定市级管理的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听证会。记者据悉,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可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的前提下,充分发挥阶梯价格制度的调节作用,引导居民合理用气。
23人本月下旬将参加听证会
  记者从枣庄市物价局了解到,目前枣庄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统一按照每立方米2.35元的价格收取,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是自2008年开始执行的;由于近期煤炭价格下调,自本月11月20号开始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目前按照每立方米3.06元的价格收取。
  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将实行阶梯价格制度,并于12月下旬召开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听证会。记者了解到,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共23名。其中消费者10名,经营者1名,利益相关方1名,专家学者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2名,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组织人员5名,旁听人员5名及新闻媒体。10名消费者参会人员中7名采取公开征集、自愿报名方式产生,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随机选取确定参加人;3名由市物价局委托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经营者和利益相关方参加人由经营单位和相关单位推荐。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人员,由枣庄市物价局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枣庄市物价局委托市人大、市政协相关委室推荐产生。旁听人、新闻媒体采取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选取的方式产生。
划分三档,引导居民合理用气
  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明确将居民用气划分为三档,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二、三档气价原则上按1:1.2:1.5左右的比价安排。各档具体气量和气价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确定。
  在采访中,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天然气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清洁能源国内天然气产量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但长期以来,我国对居民用气实行低价政策,一方面,由于居民气价明显低于工商业等其他用户价格,交叉补贴现象严重,导致用气量越大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多,没有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另一方面,造成部分居民用户过度消费天然气,特别是加大了冬季用气高峰时调峰保供的压力。”实施阶梯气价政策,在保障居民基本用气需求、引导节约用气、缓解供气压力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政策效果。同时,促进了天然气市场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在确保居民基本用气需求,同时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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