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限排限产禁放炮竹战雾霾
2015年12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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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2月1日讯(记者 李泳君) 12月1日上午,枣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公告。公告称受大范围雾霾天气影响,枣庄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日平均指数(AQI)已连续2日超过200,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水平(当前首要污染物为PM2.5),且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不利气象条件仍将持续影响枣庄。
  记者了解,根据《枣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枣重天气应急〔2014〕1号)要求,枣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III级应急响应。公告要求,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按照自身职责,根据应急预案要求,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具体应急措施包括七条,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石化、造纸等重污染行业实施限排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消减30%以上;主城区内非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在日常运营的基础上限产30%以上;城市建成区禁行黄标车和渣土砂石运输车;城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焚烧及烧烤。
  另外,还包括道路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加强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规范化管理;停止可能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等作业环节。同时,相关部门建议市民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儿童、老年人和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外出人员采取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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