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增税获双赢
2015年12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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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6日讯(记者 李孟霏) 自今年5月10日起,我国将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从量加征消费税,由于卷烟消费税占消费税整体税收的比重较大,卷烟消费税政策调整半年来在组织税收收入和调节消费需求方面的“双赢”效应已逐步显现。
  2015年6月—11月份卷烟批发企业累计入库卷烟消费税1.4亿元,同比增长103.34%,其中政策因素增收8079万元,拉动直接收入增长7.26个百分点,为增加税收收入起到了积极作用。卷烟消费税上调在增加税收收入的同时带来了卷烟需求量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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