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供暖室温不得低于16℃
2015年12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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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2月7日讯(记者 杨霄) 进入寒冬,冬季中小学生取暖问题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近日,枣庄市教育局出台文件,要求中小学按时供暖,并确保供暖时间,室温不低于16℃。
  教育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冬季取暖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小学供暖期间不得时断时续,不得拖后供暖,也不得提前结束供暖。中小学校取暖要使用安全、清洁、环保、节能的取暖设施设备。采用燃煤取暖的学校,要重点排查教室、宿舍、办公室等通风换气、排烟管道有无泄漏、有无煤气中毒隐患等,防止造成煤气中毒;检查锅炉工是否持证上岗、锅炉是否安全运行,安全阀、压力表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暖气管道是否漏水。使用电器供暖的学校,要检查电暖设施是否安全,电路有无老化破损,是否安装用电保护等。
  另外,对存在不能按时供暖或缩短供暖时间的;取暖温度达不到要求或取暖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采用煤球炉直接供暖的;司炉工无证上岗等现象要立即纠正;对资金拨付不及时或挪用、挤占和截留取暖经费的,因疏于管理、不按规程操作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等现象将严肃追究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学校校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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