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了公章的判决书竟然是律师伪造的
2015年12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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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9日讯(记者 周衍鹏) 律师本应比普通人更知法守法,可胡某在将受害人给予的诉讼费用挥霍后,为了给受害人一个交代,竟然伪造法院判决,直到受害人到法院询问案情才被戳穿。日前,莱西市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1年半。
  胡某是莱西市某法律服务所的一名律师,2014年5月,他受当事人委托,代理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民事诉讼,并收取了受害人的案件受理费、代理费共计8900元。从事法律服务行业,原本应该比普通人更知法守法,可胡某拿到这笔钱后,却没有把钱用在为受害人到法院立案、追讨损失上,而是私自挪用花掉了。眼看案件迟迟没有结果,2014年年底,受害人便多次催促胡某。而实际上,受害人的案件根本没在法院立案。
  打官司的钱已经花光了,被受害人几番催促后,知法懂法的胡某想出伪造判决书的主意。为了应付受害人,他找到一家刻章店,私刻了法院的公章,之后凭借对法律文书的熟悉度,伪造了一份民事判决书,并用私刻公章盖章。而后,胡某便将这份“判决书”给了受害人,觉得终于给受害人有了个“交代”。不料,过了没多久,受害人就拿着伪造的判决书到法院询问情况,法院的工作人员接过判决书,一眼便发现是伪造的,并立即上报给了相关部门。
  在法律的震慑下,今年6月9日,胡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的犯罪事实。日前,莱西市法院认定胡某的行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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