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整治
重点打击不合理低价、零负团费及强制购物
2015年12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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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9日讯 (记者 于鹏飞)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营造理性、健康的旅游发展环境,根据省旅游局工作部署,莱芜市旅游局将开展为期半年的全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行动,重点打击“不合理低价、零负团费及强制购物”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整治时间截至2016年5月下旬。
  记者从莱芜市旅游局了解到,这项专项整治内容包括严厉查处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零负团费”组织旅游经营活动的行为;严厉查处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等违法行为;联合公安、工商部门严厉查处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导游、领队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业务的行为;严肃处理不文明旅游行为。
  根据《莱芜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安排,本次综合整治工作为期6个月,时间为2015年11月下旬至2016年5月下旬。2015年12月上旬至2016年5月上旬为集中整治阶段,市旅游局将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方式,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件。期间,重拳打击旅行社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市旅游局将展开对辖区内旅行社、分社及服务网点的普遍检查,重点检查旅行社广告宣传、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与地接社签订的协议是否涉嫌以“不合理低价、零负团费”招徕游客。对查处属实的违规旅行社和主要责任人,一律按照《旅游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违法情节严重的旅行社依法予以取缔;加大导游执业行为检查力度,对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带团、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强迫游客购物、增加购物点或自费项目、收取回扣等行为将严肃处理,清理淘汰一批道德、业务素质不合格的导游;整治旅游购物环境,市旅游局将联合商务、工商等职能部门开展旅游购物环境及旅游纪念品市场的综合整治,对强迫游客购物、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价格欺诈的购物点要严厉处罚或者依法取缔;开展理性旅游教育活动;及时处理媒体曝光案件。2016年5月下旬为总结宣传阶段,将对不文明游客进行曝光,加大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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