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没缴医保,今年咋多缴六百
医保办:这项政策自今年开始实行,是为防止选择性参保
2015年12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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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12月16日讯(记者 路伟) 泰安一名市民没缴纳2015年医保金,开始缴纳2016年医保金时被告知需要补缴2015年的,并且必须按照去年最高标准220元缴纳,此外,还需自己缴纳本来由财政补助的380元。据医保办工作人员介绍,这项政策从2015年起实施,目的是防止选择性参保。 
  肥城一名市民在缴纳今年的医保时被告知去年的医保金没缴,必须先将欠的医保金补齐。“去年村里都按140元缴的,以为补上这140元就没事了,没想到去缴费时还让我多缴600元。”这名市民非常纳闷。随后,记者了解到,宁阳的赵先生也遇到这样的问题,“去年出去打工,缴医保时没来得及,今年再缴明年的却多要好几百。”赵先生说,和他一样去年因为耽误时间没能按时缴费的村民不在少数。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去年9月27日,泰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泰安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居民的医疗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为集中参保缴费期,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参保缴费期可适当延长至次年2月底。参保居民应于集中参保缴费期内选择下一年度的缴费档次,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超过集中缴费期缴费的,个人须全额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含财政补助部分)。缴费档次一经确定,年度内不予变更。  
  参保居民中断缴费的,须全额缴纳中断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含财政补助部分),自补缴之日起30日后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工作人员表示,部分居民存在着没病不参保等选择性参保的情况,出台这一文件可有效避免选择性参保,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的待遇。因此,提醒大家要及时缴纳保费,以免造成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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