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区
市政工程周围15米纳入环境控制范围
2015年12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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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6日讯(记者 殷萍 通讯员 高鹏) 日前,黄岛区城建局出台《政府投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五大责任主体五个控制管理办法》,明确了参与政府投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127家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五大责任主体”的职责,还在国内首次将项目红线外15米纳入环境控制范围。
  “原来各有各的规范,这次把五个责任主体的五个控制细化在一个《办法》里,工程建设从勘察设计到竣工验收,全程实施闭合管理、管控到位。”黄岛区工程建设中心亓学涛介绍,通过实施质量、安全、投资、工期和环境“五个控制”,构建起了全链条闭合管理系统。所有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对符合创杯、创奖条件的项目,按“精品工程”的要求积极培育,确保争创黄岛杯、青岛杯、泰山杯或省市政金杯奖、鲁班奖或国家市政金杯奖符合要求的最高奖项。“奖项代表水平和实力,通过这种方法督促项目提高质量,形成良性循环和竞争,以带动行业整体水平提高,这是该办法的一大亮点。”亓学涛说。
  全面落实“15米市政工程建设责任圈”制度,将项目红线外15米全部纳入工程环境控制范围,确保新建工程与周边环境的协调统一,属国内首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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