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种轻微事故不能微信处理
2015年12月21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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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20日讯(记者 周衍鹏) 21日6时,“微事故微处理”平台将正式启用。届时,驾驶员在青岛市内三区(市南、市北、李沧)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可以使用微信处理,不过驾驶员需注意,酒驾、车辆无牌、无保险等九种情况只能报警处理。
“微事故微处理”平台自12月2日上线测试以来,逾千名网友上线模拟体验。经过半个月的测试,平台将于21日6时起正式启用。届时,一旦路上发生事故,双方车主首先要做的就是填写自己的手机号,并将事故三张照片(车头方向、车尾方向、碰撞部位)传至微信中相应的位置,提交备案。然后再填写双方的姓名、车号和身份证号并提交待审核,审核通过后,“青岛智能交通”微信会发“事故处理通知”,并发一个验证码至事故另一方的手机,以验证事故双方是否就此达成了协议。“微事故微处理”平台既保存了现场证据,解除了事故双方后顾之忧,又有助于提高事故处置效率,缓解城区拥堵。
据了解,适用微信处理的“微事故”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每日6时至20时期间发生的;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三区道路上发生的;双方对事实及事故责任无争议的;均投保交强险,且责任方投保商业车损险和第三者险,有赔偿保障的。
并非所有的轻微事故都可以通过微信来办理,有九种情况需要当事人双方报警:1.车损较大,明显超过保险理赔范围的,事故发生时间超出系统受理时间(6:00-20:00),无法使用微信办理的;2.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和责任有争议的;3.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4.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交强险标志的;5.涉及载运危险物品车辆的;6.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及其他设施的;7.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8.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9.其他按照规定应当报警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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