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将开始
事业单位优秀档次人数不超20%
2015年12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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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2月21日讯(记者 周国芳) 近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考核工作自2015年12月下旬开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档次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人数的15%,最多不超过20%。
  通知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任务为依据,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内容。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绩效。担任党内职务的,还应注重考核履行党建责任情况。据了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标准应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由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对于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聘用单位可以调整该受聘人员的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受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聘用单位有权按照规定的程序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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