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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交警部门兵分多路,对淄博中心城区交通进行疏导并检查车辆环保标志是否张贴等行为。检查中发现,不少车辆仍未按规定张贴相关标识。20日,淄博启动的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规定,发生严重污染天气时,淄博将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限制“黄标车”出行,禁止无汽车环保标志的机动车上路。交警部门提醒,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扣留机动车,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本报见习记者 李洋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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