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分钟内7辆无环保标志车“飘过”
交警加大巡查力度,并提醒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最高罚200元
2015年12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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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警部门在中心城区检查车辆是否张贴环保标志。  本报见习记者 李洋 摄
     本报12月21日讯(记者 刘晓 通讯员 王玲) 20日,淄博启动的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规定,淄博将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维持交通秩序,限制“黄标车”出行,禁止无汽车环保标志的机动车上路。但交警在上路巡查时发现,仍有不少车辆未张贴环保检验标志,甚至有黄标车偷摸进城。
  21日一大早,交警部门就兵分多路,对中心城区交通进行疏导并检查车辆是否张贴环保标志等行为。检查中发现,不少车辆仍未按规定张贴相关标识。
  21日8时左右,记者来到张店柳泉路与人民西路路口,由于正值上班高峰,车辆排起了长队。而就在五分钟内,记者发现通过的20辆车中有至少7辆车未张贴环保检验标志,其余车辆还存在未张贴交强险等标志的行为。
  “在检查中发现,确实有不少车辆存在未按规定张贴相关标志的行为。根据淄博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未张贴环保检验标志是不允许上路的;而且这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该路口执勤民警介绍。
  交警部门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市民开车上路时一定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时刻注意道路交通文明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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