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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家出走48年,回村落户犯了难 

     市民陶先生的奶奶离家出走多年,原户口被注销,最近家人找到了老人,家人团聚本是一件高兴事,可为了给老人重新办理户口,一家人又犯了难。而据记者了解,随着国务院办公厅、省公安厅相关落户政策的发布,目前在山东省内,计划外生育人口的落户已不是太大的难题,但其他类别的无户口人员想要办理落户还需要时间。 

  本报记者 于梅 张帅   
  
没有档案、原户口本
老人新户口难办理

  “我老家在长清区万德镇桃花村,48年前奶奶离家出走了,具体离家出走的原因我们晚辈也不太清楚。最近家人找到了奶奶,把她接回家后得知,她一直没办过身份证,我们到当地派出所打听才知道,她原先落在村里的户口早已被注销了。”陶先生告诉记者。 
  陶先生的奶奶今年已85岁,家人考虑到老人年纪大了,一旦生病住院,万一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可怎么办?于是陶先生就来到当地派出所给老人重新补办户口、身份证,但派出所民警却告诉他,重新办理户口按规定必须出具她的档案和原户口本。“因为时间久远,原户口本早就丢失了,档案也查不到了,所以我们也提供不出相应的材料。”陶先生无奈地说,离家出走之前,老人的户口一直跟着陶先生的叔叔,可叔叔已经过世很久了,老家也没有其他亲戚了。 
  陶先生住在济南市区,平时上班很忙,从市区到万德老家有好几十公里,为了给奶奶周俊英重新办理户口,陶先生来回跑了好几趟。“看新闻说,最近中央出台了能解决‘黑户’问题的相关政策,希望能借助这项政策,把老人的户口问题解决好。”陶先生说。 
老人信息已报送市局
需省公安厅批复

  记者就此事电话采访了当地派出所户籍民警。“陶先生为奶奶重新办户口这事我们知道,按照规定,补办户口必须提供个人档案、原户口本,但老人及其家人都无法提供这些材料,所以我们很难为她办理,派出所也是秉承工作程序办公的。”户籍民警告诉记者,周俊英这种情况实在是特殊,为了尽可能地帮助老人,在去年年底人口统计的时候,我们派出所根据所掌握的信息材料,单独写了情况说明,已将老人的详细信息上报给了区公安分局。 
  “我们也注意到了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意见,针对8类特殊群体落户制定了相关程序,相信会为这类难题的解决带来契机。”据户籍民警介绍,“根据以往工作经验来看,省公安厅、市公安局会根据国务院的意见精神,结合本省、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本地标准的地方性实施办法,各派出所再据此为相关群众解决户口问题。不过这需要时间,近期很难落地。”民警表示,目前周俊英老人的详细信息已由区分局上报给了市局,最后应该由省公安厅批复,请老人耐心等待。 
  记者通过查阅国务院办公厅刚刚出台的《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了解到,像周俊英老人这类情况应属于8类“黑户”当中的“其他无户口人员”。按照该意见规定,此类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8类无户口人员能落户了
  本报记者 张帅      

  本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解决8类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任务目标和具体政策措施。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完善户口登记政策,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加强户口登记管理,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常住户口,努力实现全国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的目标。 
  《意见》明确了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以及其他无户口人员依法登记户口的具体政策。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摸底调查,摸清本行政区域无户口人员底数及有关情况,规范受理审批程序,严格工作要求,及时办理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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