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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来爆竹半成品家中组装

     本报1月21日讯(记者 王帅 通讯员 曲响玉) 春节来临之即,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近日,章丘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派出所开展“法治六进”活动,组织民警向各烟花爆竹销售业主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防范知识,并对辖区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了安全检查。检查中,警方成功破获一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品案。
  据了解,在“法治六进”宣传检查活动中,章丘市公安局刁镇派出所得到重要线索,民警随后展开调查。9日,刁镇派出所根据群众匿名举报,对嫌疑人王某家中进行检查,发现在其西屋和北屋存放大量烟花爆竹成品及半成品,并将现场烟花爆竹组装工人周某生当场传唤至派出所。
  经查,周某生自2015年夏天至今先后三四次帮助王某组装烟花。其雇主王某从一湖南人处花费约一万元购买烟花爆竹半成品及外包装箱,存放在家中,欲组装好后年底售卖。民警介绍,王某每次均是用面包车拉回烟花半成品和外包装箱后,在自家院内组装。
  18日,刁镇派出所民警将嫌疑人王某在其家中抓获,经审讯,王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刑事拘留。
  “烟花爆竹的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均需要相应的许可。”办案民警介绍,在安全检查中,警方重点查看了烟花爆竹公司的营业执照、进货渠道、店内有无安全警示标识及消防器材,烟花爆竹储存量是否超标,是否存在销售非法制贩的烟花爆竹产品和禁止零售的品种,以及用火、用油、用电是否规范等情况。同时,民警对烟花爆竹销售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意识教育,并对企业负责人提出相应管理要求。
  临近春节,为确保春节期间辖区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预防和减少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警方提醒,购买烟花爆竹要到正规销售网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竹亦构成犯罪,当有人提出借用地方储存烟花爆竹时,请坚决说“不”,同时积极向警方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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