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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突破性政策推动大众创业

     本报记者 张跃峰                                 
  在21日举行的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刘婧对外发布了全市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据其介绍,近期聊城市又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印发〈聊城市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打造多层次、宽领域的就业创业工作格局。 

设立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刘婧介绍说,《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在贯彻落实省政府文件的基础上,从5个方面提出23条政策措施,很多政策措施得到进一步细化和突破。 
  其中,在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方面,提出四项突破性政策。将就业创业工作纳入政绩考核,细化政策落实、就业服务、资金投入等指标。2015年至2018年,每年从失业保险滚存结余基金中安排3000万元,作为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将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扩大到所有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并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建立失业动态监测、预测预警和预防调控“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 
  在积极推动大众创业方面提出八项突破性政策。每年认定不超过10处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对直接购买或租赁已开发闲置两年以上的房地产楼盘作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最高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 
  设立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挥聊城综合产权交易中心作用,发行大学生未来工作收益权证券化产品。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对担保基金规模当年增长5%以上的,按当年新增担保基金总额的10%给予风险补偿,由中央和市各承担5%,市级风险补偿从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 
  实行进企业收费登记备案制度,对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和中小企业发放相应登记备案簿,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将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提高到1.2万元,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将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放宽到符合条件的新注册个体工商户,给予不低于2000元的补贴,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给予50%的补助。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依法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开辟办税绿色通道,简化办税流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聊创办的企业,其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可按至少50%、最多70%的比例折算为技术股份。对新选树的“聊城市十大大学生创业之星”、“聊城市优秀返乡创业农民工”、“聊城市创业大赛”获奖项目,给予适当奖励。 

对每名选调人员实行导师帮带
  在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方面,提出三个方面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每名选调人员实行导师帮带制度。加大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录基层公务员力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各县(市、区)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70%以上的见习单位,政府见习补助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扩大求职创业补贴范围,提高补助标准。加强对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对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就业后3个月内的劳动所得不计入家庭收入。 
  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方面,提出两个方面措施。搭建资源整合的培训平台。整合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建立统一的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和培训机构准入与退出机制,2016年底实现全市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资源整合。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模式。推行现代学徒制培训模式,做大做强“金蓝领”培训项目。加强聊城创业大学建设,力争建成“省级示范创业大学”。 
  在创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方面,提出四个方面措施。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将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和县级以下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设集充分就业型、创业创新型、智慧就业型、标准服务型为一体的“四型”就业社区,对通过市级评选的示范单位给予一次性奖补。建立就业创业政策均享制度,保障其与本地户籍人员享受同等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健全就业统计监测体系,为准确研判就业形势提供可靠依据。 

建立四项制度实施“阳光就业工程”
  刘婧介绍说,《关于印发〈聊城市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方案〉的通知》共分三大部分。主要内容集中在第二部分,包括6个方面、21条政策措施。  其中,围绕就业与全面深化改革互动融合,完善“市场就业机制”,破除影响多形式就业的制度障碍,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更好地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实施“阳光就业工程”,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评价、责任清单和信息公开“四项制度”。营造“绿色就业环境”,保障劳动者平等享受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和公共服务。 
  围绕就业与产业转型升级互动融合,实施产业升级技能支撑计划、农民职业化培养工程,通过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技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实施服务业中高端岗位增长计划,力争在服务业中高端岗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年均增长10%。 
  围绕就业与企业发展互动融合,建设企业用工监测服务平台,对企业用工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精准分析。实施重点企业人力资源支撑计划,为具备一定规模的企业搞好人力资源服务。实施“互联网+”就业增长计划,结合“互联网+”行动,拓宽就业领域,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实施企业稳岗计划,避免发生集中失业风险。 
  围绕就业与新型城镇化互动融合,统筹推进“农民工3项行动计划”与“新型城镇化6项行动实施方案”。启动实施“小城镇乐业工程”,鼓励二三产业项目、企业向小城镇转移,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建设覆盖城乡的“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圈”,实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全覆盖。
  围绕就业与创业创新互动融合,实施创业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加强创业创新教育和培训,建好创业大学。实施创业平台建设计划,建设新型孵化平台,为入驻企业提供高质量创业增值服务。实施创业示范引领计划,培育一批创业型城市、街道(乡、镇)、社区和一批领军型创业人才、团队和企业,引领大众创业。实施创业服务助推计划,探索新型创业服务模式,为创业者提供更加全面、更有针对性的创业服务。实施创业文化培育计划,举办各类创业专题活动,营造良好创业氛围。  围绕就业与信息化互动融合,建立非农就业统计调查体系,开展非农就业人口统计调查试点,准确掌握全市劳动力规模、结构。实施“智慧就业”工程,建设市级集中的人力资源基本信息库、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库和求职人员信息库,利用现代信息化平台,为劳动者提供个性化、订制化就业创业服务。构建一体化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有关部门数据的相互联通、协同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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