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设立科学技术奖,每年评选一次
本报菏泽11月16日讯(记者 李德领) 近日,菏泽市人民政府印发《菏泽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菏泽市人民政府设立科学技术奖,每年度评选一次,菏泽市科学技术奖分为“菏泽市重大科技贡献奖”、“菏泽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市重大科技贡献奖不分等级,奖金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市科技进步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办法》指出,科学技术奖励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鼓励自主创新,市政府设立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出,报请市政府批准。
市重大科技贡献奖的奖励范围为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重大技术发明、技术创新,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市重大科技贡献奖每年授奖人数不超过两名。
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奖励范围为在实施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社会公益、重大工程建设和科学化管理等项目中,有重大科学技术创新,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做出较大的贡献的;运用科学技术知识研究开发出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系统,在技术上有较大的创新,实施后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在学术上有新见解,得到学术界公认的研究成果,对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促进科技、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起重大作用的;外国组织和个人在本市传授先进技术、培养科技和管理人才,促进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市重大科技贡献奖不分等级,奖金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由市财政据实列支。市科技进步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奖金6000元人民币;二等奖奖金3000元人民币;三等奖奖金1000元人民币。每年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100项。市科技进步奖励经费由市财政列入预算。市重大科技贡献奖由市长签署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市科技进步奖由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申报市科学技术奖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机构;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具备推荐资格的单位;国家、省驻菏单位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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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指出,科学技术奖励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鼓励自主创新,市政府设立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出,报请市政府批准。
市重大科技贡献奖的奖励范围为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重大技术发明、技术创新,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市重大科技贡献奖每年授奖人数不超过两名。
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奖励范围为在实施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社会公益、重大工程建设和科学化管理等项目中,有重大科学技术创新,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做出较大的贡献的;运用科学技术知识研究开发出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系统,在技术上有较大的创新,实施后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在学术上有新见解,得到学术界公认的研究成果,对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促进科技、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起重大作用的;外国组织和个人在本市传授先进技术、培养科技和管理人才,促进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市重大科技贡献奖不分等级,奖金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由市财政据实列支。市科技进步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奖金6000元人民币;二等奖奖金3000元人民币;三等奖奖金1000元人民币。每年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100项。市科技进步奖励经费由市财政列入预算。市重大科技贡献奖由市长签署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市科技进步奖由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申报市科学技术奖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机构;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具备推荐资格的单位;国家、省驻菏单位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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