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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万合同一去不复返

  合同彩印件显示,合同中山东中万置业有限公司盖有公司合同章。
     滕州市民孔先生经营着一家电子科技公司,今年9月份,通过前期竞标等程序,与山东中万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万置业”)签订了该公司的项目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当天交了20万元保证金。当孔先生忙着进货联系厂家时,接到中万置业工作人员的电话,称需要拿合同找董事长签字要走了合同,之后便一去不返,山东中万对该合同表示“不承认、不具备法律效力”。
  文/片 本报记者 甘倩茹

合同签完又被要走
开发商以没签字为由“不认账”

  孔先生是今年8月底,通过朋友介绍,接触了中万置业中万国际广场智能化工程的项目,并参与了竞标。“当时有四家公司都在竞争这个项目,当时甲方竞标的负责人和其他几位工作人员去实地考察了我做过的项目,也报了施工方案,最终因为价格公道、质量可靠被选定。”孔先生说。
  2016年9月19日,孔先生和中万置业方姓经理在公司所在地滕州春藤路签订了“中万国际广场一期工程·智能化施工合同书”。在孔先生彩印的合同复印件中,齐鲁晚报记者看到合同协议书中盖有“山东中万置业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合同中双方就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合同价款等进行了详细的约定。项目含税总价为3351074.19元。
  当天签订合同之后,孔先生按照合同约定往中万置业的公户上打了20万元的保证金,对方也开具了盖有“山东中万置业有限公司财务章”的收据凭条。据孔先生介绍,签订完合同次日,对方便通知其开工,孔先生和技术人员进入工地,并接触了朱工、张工等工地负责人。
  “签完合同,因为对方催着进入施工,工期比较紧张,我便赶紧跟厂家联系进货,第一批订货进货数额多达二十余万,一切都在按照计划紧张有序的进行。”孔先生说,“就在我准备进入施工程序时,也就是签订合同的第四五天,负责合同签订的方姓经理给我打电话,说合同上只有合同章,想把合同要走让董事长总经理签字,签完字再拿走。”
  孔先生信以为真,便把合同送过去,后来方姓经理告知他董事长有事,让孔先生先走,签完字之后会送还回去。“后来合同签字的事迟迟没动静,我打电话询问时就被告知,这个项目有报价更便宜的,合同作废。”孔先生表示对此非常气愤,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
中万置业:
合同没有法人签字公司不认可

  对此,记者来到了春藤路上的中万置业。一位陈姓经理称,孔先生的合同中只有公司合同章,没有法人签字。“这种情况对公司来说是不完整的,不被公司承认,不具有法律效力。我可以给你看已经签订的其他合同,都是有合同章、董事长和总经理签字或者印章的。”
  既然中万置业没选中孔先生的公司,为什么会签订一份盖有公司合同章的合同呢?是孔先生签订合同的流程符不符合程序吗?中万置业陈姓经理表示,公司签订的完整合同肯定是合同章、董事长、总经理签字是同时进行的,至于为什么会签订一份只有合同章的合同,他认为不排除业务员和对方公司之间有问题。对于20万元保证金,该陈姓经理表示,孔先生公司打的20万元保证金是竞标保证金,参与竞标的公司都要交。而孔先生不这样认为,因为合同约定中有一项是“履约保证金”,这20万元是履约保证金。目前,20万元的保证金已经如数退还给孔经理。
  只有合同章没有法人签字的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记者咨询了山东滕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小平,孙小平表示,根据孔先生目前陈述的情况,可以初步判断合同已经成立,孔先生可以依现有证据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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