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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受限,售楼员让客户假离婚

     本报2月15日讯(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孙万宜 辛宇伟) 买房是件大事,也是个谨慎事,近期,芝罘区市民刘先生在买房中就遇到了头疼事,由于办不下贷款,售楼处工作人员让刘先生假离婚,后来刘先生感觉不妥,准备不买房了,却又面临1万元定金要不回的尴尬,后经芝罘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多次调解,开发商最终返还万元定金。
  据了解,2015年9月消费者刘先生想贷款购买芝罘区某小区楼房,后到银行查询发现刘先生有贷款记录属于受限制贷款人,无法正常办理贷款手续,但售楼处销售人员告知刘先生假离婚再办理贷款即可,刘先生随即缴纳1万元定金签订购房合同。
  刘先生回家后咨询相关人员得知假离婚是违法行为,于是决定不再购买该套楼房并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售楼处销售人员以缴纳“定金”不属于预付款为由拒绝了该要求。
  1万元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不是一个小数,因此,刘先生感到非常焦急。并且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先后十多次投诉,自己也多次找置业经理沟通,均未果,感觉要回“定金”遥不可及。 
  近期,刘先生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投诉到芝罘区黄务市场监督管理所。黄务市场监督管理所对此事非常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到开发商处进行了实地考察,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多次调解,历时2个多月,终于在近日调解成功,帮助刘先生顺利讨回1万元“定金”。

3·15征线索 重磅线索最高奖500元 
  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成为今年3·15主题。为了更好地服务烟台百姓,帮助读者维权,即日起齐鲁晚报《今日烟台》推出“帮您维权”活动。
  为了方便市民维权,本报还开辟多个投诉维权渠道,市民可拨打电话15153537718,18660568036进行投诉反映,或@今日烟台微博,或者关注“今日烟台”微信公众号,进行私信报料,或者将投诉内容发至邮箱qinxueli1022@163.com。选择微信号或邮箱留言的,应在后台注明联系方式,以方便记者跟进报道。 
  对于2月14日起至3月15日期间向本报提供的维权线索,本报记者除了调查报道外,本报每周还会评选一个重磅线索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为20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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