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网

宝马公司召回3.8万辆进口车

     本报聊城2月15日讯(记者邹俊美 通讯员 周书兴) 近日,记者从聊城检验检疫局获悉,质检总局发布公告,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召回2012年1月2日至2012年12月22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宝马120i、130i、320i、325i、330i、335i、X1、X5、X6、M3及M6车辆,共计37759辆。提醒聊城进口车主,看你的车是否在此列中。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的安全气囊装配了高田公司生产的未带干燥剂的硝酸铵气体发生器。在安全气囊展开时,上述安全气囊的气体发生器可能发生异常破损,导致碎片飞出,伤及车内人员,存在安全隐患。其中,X5及X6车辆,涉及部位为驾驶员及前排乘客的正面安全气囊;对于其它型号车辆,涉及部位为驾驶员正面安全气囊。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所涉及部位的气囊气体发生器,以消除安全隐患。
  聊城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提醒进口车主及时核对已购买车辆信息,发现新问题或者在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可拨打检验检疫机构的质量热线:12365(转2号键)或拨打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也可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AQSIQDPAC)了解更多信息。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