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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一流”建设,更需聚焦质量与特色

     □熊丙奇

  春节期间,当高校师生还在享受寒假的时候,经过了一年的漫长等待,《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而与此同时,不少省市表示,在“十三五”期间将出台相应方案来支持“双一流”建设,像广东、上海、辽宁、河北等省市,明确提出支持若干所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河南省则决定重点建设2~3所国内高水平大学,并决定投入31亿元分两期打造一批具备世界一流水平的优势特色学科。
  各地争建“双一流”的积极性值得肯定。但怎样建设“双一流”,却是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从目前各地建设“双一流”的构想看,还没有摆脱当初争建“985、211”时的思路,而“双一流”的提出,恰恰是为了克服“985、211”建设存在的弊端。要建设“双一流”,政府部门应该积极推进落实和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以及推动学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提高现代治理能力,而不能再用行政计划方法,搞学校(学科)的合并、组合,把精力用到征地盖楼扩大学校的体量和规模上。
  在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学科过程中,政府部门可以制订战略,但不能越权,去具体要求某所大学怎么办学。学校如何办学,是属于学校自主权的范畴。在“985、211”工程建设期间,一些地方政府为使当地有学校入围,进行了大量的行政主导的学校合并。合并使学校的办学规模增大(包括硕士点、博士点猛增),但是,诸多合并并没有起到“1+1>2”的效果。时至今日,还有很多合并后的学校内部管理没有理顺,学校在追求“高大全”过程中失去特色。只有学校自主办学,根据学校本身的办学定位,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来建设学科和专业,才能形成学校的办学特色。
  另外,与“985、211”工程催生的大合并对应,还有一大批学校征地盖楼。本来,如果学校原来的办学空间已经严重制约学校发展,征地盖楼无可厚非,可是,这需要听取广大师生和校友的意见,就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的论证。
  然而,不少学校的重大决策,却就由学校行政决定,提交政府部门审批,结果是,很多学校贸然决定征地盖楼,导致学校欠下巨额银行贷款,我国高校一度陷入严重的债务危机,学校办学不堪重负,到城郊办学的学校,由于没有系统考虑调整后教师的教学生活安排问题,除了让老师来回奔波之外,还令学生很难找到与老师生活在同一个校园共同成长学习的机会。而众所周知,教师就生活在校园中,学生随时可以请教教师,这曾是很多人津津乐道的校园风景。比如朱自清的《荷塘月色》,就是他生活在清华园时写就的散文名篇。
  这些都是需要在建设“双一流”时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调整的。首先,建设“双一流”,不能再追求规模,而应该重视学校的特色和质量,高校应该把精力聚焦在提高质量、形成特色上;其次,高校应该提高学校治理的现代化水平,即学校在制订重大战略决策时,不能只由行政拍板,必须实行民主管理、决策,以此避免为追求短期的政绩,而忽视学校的文化、精神传承;同时,在学校管理中,要推行行政权、教育权和学术权分离,学校教育事务和学术事务的管理,应该由独立的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负责,这才能让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学术研究,不受行政力量的干预。
  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是蜚声国际的世界一流大学,连续多年排名全美第一,可这所大学却没有时髦的商学院、医学院和法学院,并非学校领导不想建设这些学院,而是该校的教授委员会和学生认为,学校不应该分散精力去办这些学院(也不一定能办出顶尖水平),而应该聚焦学校的特色领域。这是值得我国大学在建设“双一流”过程中加以借鉴的。(作者为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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