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鄄城三举措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本报鄄城5月24日讯(通讯员 徐鹏 记者 李凤仪) 24日,记者从鄄城县安监局获悉,该局通过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落实督查等三项举措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保障安全工作更好运转。
  一是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要求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每年至少4次听取安全生产汇报,研究部署安全工作。坚持领导干部深入一线督导,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月至少2次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和监管责任“实名制”,使每个生产经营单位都明确一个监督管理部门并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对危化企业等企业,要逐一明确科级领导包保责任。
  二是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鄄城县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三是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协调,加强对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的督查,加强对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及时向县委和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同时每季度向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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